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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工作的公告
 
投稿: 常明      日期: 2009年06月13日       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

 

关于开展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工作的公告

 

    近期,中央、省、市先后下发了《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,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,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,集中财力促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规定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,从现在做起、从自身做起、从小事做起,节约每一度电、每一滴水、每一升油、每一张纸、每一支笔、每一分钱,营造“节约为荣,浪费为耻”的良好风尚,真正把“节约光荣、浪费可耻”的理念变为实际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落实厉行节约规定的主要内容

  量化标准:

  1、2009年因公出国(境)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%,暂停一切由财政负担经费的出国境任务审批;  

  2、车辆购置费用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40%,运行费用支出降低15%;

  3、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20%;

  4、节电、节油、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10%;

  5、会议经费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20%-30%。

  禁止性规定:

  1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(境)旅游。

  2、严禁超编制、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;严禁不经审批购置公务用车;严禁领导干部亲自驾驶公车;严禁公车私用。

  3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、住宿有关规定,严禁在考察、培训、会议等公务接待中安排旅游项目;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同城单位之间用公款请吃和吃请。

  4、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、学习、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。

  5、严格控制各种庆典、节会、论坛等活动,严格报批程序,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。

  6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, 2010年底前,不准审批新建设项目。

  7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,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,降低行政运行成本。

  8、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,深入治理“小金库”。

  9、严格清理财政供给人员工资,对在编不在岗“吃空饷”情况进行专项清理。

  二、举报办法

  县落实厉行节约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,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,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,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。

  举报电话:4412714

  举报信箱:颍上县落实厉行节约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(县纪委党风室)

  举报邮箱:yslxjy@163.com

 

颍上县落实厉行节约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09年6月11日